什么时候车辆会强制报废呢?一种情况是车辆已经超过了报废年限或者里程数就要进行强制报废处理。另一种情况是一部分车主抱着侥幸心理,即使知道车辆已经报废了还是开报废车上路,那么这个时候一经发现是报废车,就要进行车辆强制报废,但是
强制报废车辆怎么处理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强制报废车辆怎么处理车主的车辆到了强制报废的期限,需要经过以下步骤来进行办理:
1、需要车主携带本人身份证、车辆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以及车牌照(如果是事故车辆还需携带事故证明),到当地的车管所填写《机动车报废申请单》。
2、待车管所审核通过后,会向车主开具车辆报废的通知书,车主携带该通知书到当地的报废车辆回收机构,填写相关登记表。
3、该回收机构会对车辆进行查验,检查车辆的发动机号以及车辆的大架号,对车辆进行拆解,并向车主开具报废车辆的回收证明,车主携带此证明到当地的车管所,即可将车辆的档案注销。
车辆报废标准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以上就是对
强制报废车辆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的解答,不过有一点大家要注意,车辆强制报废是不能领取报废车补贴的,只有提前报废才可以申领,如果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向小编提问哦。